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深入贯彻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实际,建立了“奖、贷、助、补、免、勤、绿色通道”等多维度、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从制度上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在校健康成长,并顺利毕业。
一、国家财政资助项目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2024年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江苏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二)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四)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学生于每年9月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向高校提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地方财政资助项目
(一)学费减免
江苏省对在省属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每学年省财政最高补助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对省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否则将自动失去资格)。
(三)张家港市阳光午餐
张家港市针对在校就读的孤儿、低保或者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阳光午餐补助,其中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必须符合文件要求的有效期,资助金额2100元/人。
(四)张家港市春节慰问金
张家港市针对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春节慰问金,资助金额1000元/人。
三、学校奖助项目
(一)新生资助项目
学校针对来自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及边远地区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以及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的新入学学生,设立新生资助项目,资助内容:生活用品补贴(200元/人)、伙食补贴(300元/人)以及路费补贴(200元/人)。
(二)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三)学校奖学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校设立了各类奖学金。
人民奖学金(800-3000元/人)、三好学生(3000/人)、优秀毕业生特别奖(1000元/人)、竞赛奖励(100-10000元/人)。
(四)志远励志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或困难,且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资助育人活动,完成规定的义工时数(每学期不低于12小时),操行评定良好,可以申请志远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2000元/人。
(五)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学费的资助政策。减免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烈士子女、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父母双方均重度残疾的学生。减免金额以每年具体实施的文件为准。
(七)应急困难补助金
应急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生活遭遇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遭遇突发疾病或重大变故造成的生活困难进行的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500-2000元/人。
四、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多元化的帮扶措施,募集各类社会资助资源,拓宽资助渠道,设立企业奖助学金项目,支持学生成长与发展。校友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艾斯曼奖学金(800-5000元/人)、诺博奖学金(1000-5000元/人)、朗信奖学金(500-1500元/人)、汇峰科技创新奖励基金(500-5000元/人)。